江苏文力昌企业信用服务有限公司,欢迎您!咨询电话:0514-88466618 登录
 信用动态

长三角黄金商圈兴起诚信经商热潮

2018-08-20 阅读:1466次

  上海: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潮

  上海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建立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诚信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的总目标,总体方案可归纳为“四个三”,即三个层面、三个取向、三个环节和三个阶段。

  “三个层面”,是指社会诚信活动、社会信用制度和社会信用服务体系。社会诚信活动是基础,包括银行信用、商业信用和消费信用等经济意义上的信用活动,以及诚信理念和信用知识的普及、宣传和教育等社会诚信环境的建设;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核心,包括法律法规、信用产品使用制度安排、行业监管制度、惩戒机制等方面的内容;以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为特色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是重点,包括企业和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机构、大量的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多样化的信用产品和旺盛的信用市场需求等。

  “三个取向”,是指法规、道德和价值取向,形成互动。既要根据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失信行为,又要引导社会舆论谴责失信者、褒扬守信者,还要通过信用报告的广泛使用体现信用的价值,使个人与企业处于法规、道德和价值的三维制约当中,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制约;处处守信、事事方便”的局面。

  “三个环节”,是指信用的记录、使用、惩戒,环环相扣。重视对各种信用信息的记录,全面、准确、及时地记录企业和个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留下的“痕迹”,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基础性工作,反映了政府的管理水平和社会

  信息化程度。倡导对信用报告的使用。政府部门带头,率先在政府采购、财政投资项目的招投标、人事聘用等事项办理中使用,结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在信用缺损较严重的行业和经济鉴证类机构中推行,并逐步在社会推广使用;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分别由政府监管部门做出行政性惩戒,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做出市场性惩戒,通过信用报告的广泛使用形成社会性惩戒。建设初期,适当提高惩戒“门槛”,采取“记录、提示、警告、处罚,直至取消市场准入”等监管手段。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个人和企业,将在市场监管、授信额度等行政管理、金融服务和有关社会服务方面给予优惠或便利。

  “三个阶段”,是指三、五、八年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循序渐进。一是用三年时间,到“十五”期末,完善个人和企业联合征信服务系统,推动行业信用管理和服务的发展,促进企业加强对自身信用的管理,初步形成相应的信用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二是用五年时间,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实现四个“基本形成”:即基本形成相应的信用法规制度,有效地对信用行业进行规范管理,使信用管理和征信活动总体上有法可依:基本形成有一定规模的信用中介服务行业,使信用服务业成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基础;基本形成较为活跃的信用市场需求,政府、企业和个人在多种社会、经济活动过程中,都能普遍运用信用工具,查询信用报告,使信用交易和信用消费在信用制度的支撑下得到健康、快速发展;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社会约束机制,惩戒偷逃税款、恶意合同违约、拖欠债务、商业欺诈和假冒伪劣等不良行为,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的局面。三是用八年时间,到2010年,在国内率先建立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的社会诚信体系,形成健康有序的经济和社会环境。

  上海市在经过这些年的努力之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已经初见端倪,首先是形成了较完善的组织管理架构。建立了由市领导担任召集人、35家主要部门组成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在市信息委加挂上海市征信管理办公室,作为推进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职能部门和信用服务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现已成立了征信管理处;有的试点区县也成立了专门的征信管理机构。

  其次,是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得到较快发展。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数据库共采集了507万市民的信用记录,累计出具个人信用报告249万余份,日均查询量5500份左右。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覆盖范围已包括消费信贷、公用事业(1814.496,-7.51,-0.41%)缴费、信用卡发放、租赁、大学生

  助学贷款、注册会计师、保险、担保、司法判决及案件执行等多个领域。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本市从事企业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管理等专业信用服务的机构已有20多家,从业人数500余人,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企业信用调查报告月均出具数量达6000份左右。

  同时社会诚信创建活动也以多种形式有序开展。市级层面组织开展了“诚信活动月”系列主题活动、专题活动和其他创建活动,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广泛参与。有的行业发起诚信承诺,有的部门应用诚信成果提高监管水平,有的部门主动把掌握的诚信信息纳入联合征信数据库。各区县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19个区县都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诚信活动月”活动。创建活动的广泛开展,在全社会营造了知信用、用信用、守信用的良好氛围。

  江苏:信用监督体系建设有序推进

  江苏省的诚信建设紧随上海浙江之后,从2004年开始起步,自2004年以来全省打造“诚信江苏”、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所取得的积极进展,首先是明确了发展思路。根据江苏省情,提出以营造全社会的诚信环境、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为目标,以实施政府联动监管为切入点,建立政府联动监管体系和社会信用服务体系。其次是建立了组织体系。信用监督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诚信江苏”网站于去年6月底正式开通运行,已归集了10个省有关部门、涉及全省74万户企业的1000万条信用信息,初步实现了相关部门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与共享。同时发展了服务体系。以特许经营的方式批准了江苏省征信有限公司、苏州市企业信用信息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开展信用服务业务。还确定南京和苏州两市为信用工作试点地区,为全省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2005年是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年,省政府把大力推进“诚信江苏”建设列为重点中的实事之一。经过不懈的努力,江苏省目前已经初步建立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体系,研究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信用监督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完成了省工商、地税、国税等10个部门的信用信息归集工作,积极推进南京和苏州两个城市试点,稳步发展信用服务体系,各地、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也都取得了良好进展,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各项基础性工作有序展开,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了良好的开局。

  预计到2010年左右,江苏省的诚信建设将基本建立起社会信用体系的运行机制和框架,具体来说,要实现五项标志性工作目标:一要基本建成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省各有关部门的信用信息互通共享和联动监管。二要基本形成多层次的信用服务体系。多领域、全方位使用信用报告,信用交易规模明显扩大。三要基本健全社会信用法规。建立相对完善的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的法律法规的技术标准。四要同步推进各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五要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诚实守信氛围。

  “信用长三角”搭建了一个优势互补、互利互惠、三方共赢的良好平台,江苏将以积极、开放的姿态投身到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信用体系建设中,与上海、浙江密切协作,为在国内率先实现信用体系构架协调、信用信息资源有效共享、社会信用水平明显提高、经济运行成本大幅降低、区域综合

  竞争力显著增强的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浙江:有计划分层次构建信用体系

  浙江作为长三角地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比其他地方更早地感受到了加强信用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002年,浙江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正式提出了建设“信用浙江”的战略决策。五年来,浙江省在尊重国际惯例、符合市场规则、结合地方实际的前提下,由政府主动引领,市场规范运作,社会广泛参与,围绕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主体和法规、道德、监管三大建设,有计划、分层次地构建社会信用体系。

  首先是选择企业信用建设为突破口。根据浙江中小企业众多、信用需求迫切的实际情况,浙江省从一开始就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从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汇集和披露机制入手,“先企业后个人、先征集后应用”,通过实施企业信用发布查询系统这一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带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的全面建设。

  其次是政府推动信用数据库建设。考虑到政府部门掌握着80%的企业相关信息资源,由政府为主建设全省统一的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是浙江省的一大特点。2002年6月10日,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发布查询系统暨“信用浙江”网开通试运行,成为全国率先开通、数据容量最大的省(市、区)企业信用数据库。目前向数据库提供企业信用信息的政府部门39家,基本涵盖了涉及企业信用的主要政府部门;入库企业数771430家,基本涵盖了全省所有工商注册的企业;数据库指标达到88类919项,基本涵盖了企业的信用信息,数据总量达到838万条。

  同时,浙江还积极推进信用法制建设。市场经济不仅是信用经济,而且也是法治经济,法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有力的保障。2005年,浙江省正式颁布实施《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管理办法》。该政府规章健全了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的管理机构,明确了征集内容,规范了信息分类和发布形式,建立了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了企业信用建设工作的有法可依,促进浙江省的信用建设工作从行政推动向依法推动转变,同时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法制基础。

  另外,浙江省还在建立信用信息基准评价体系、深化企业信用信息应用、个人信用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深化改革。经过5年的努力,浙江省的政府信用形象和行政公信力得到提升,企业信用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个人信用意识强化,在国内外市场形成了良好的信用形象和品牌,营造了较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据统计,浙江省银行机构不良贷款已连续四年实现余额和比例”双降“,2005年银行不良贷款率为2.6%左右,主要银行机构不良贷款率为全国最低。2005年度《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报告显示,全国金融生态环境前10位城市中,浙江占有6个,浙江的金融资产质量和金融生态环境已连续几年位于全国前列。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一篇:
下一篇: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

版权所有:江苏文力昌企业信用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