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本平台认领并完善信用档案 本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1号《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对该企业的相关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和加工,由于该企业未按照相关及时完善自己的信用档案,我机构对其信用状况不做任何评 价,提醒企业、消费者在商贸交易过程中注意该企业的真实信用状况,预防信用风险发生保障交易安全。
工商局温馨提示: 请密切关注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状况,预防诈骗案件的发生;对未完善信用档案的企业,请 尽快完善信用信息,避免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遭受不必要的损失。